江蘇墻體廣告設計 按照新一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江蘇清理了52個省級部門的權力事項,于去年10月底向社會公布,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記者近日獲悉,各部門最初上報的行政權力事項有8900多項,經過逐項審核、優(yōu)化權力運行流程,最終壓減到5647項(不含保密事項),對比之下,減少了3253項。
“行政權力事項不僅要減,還要有力地放?!笔【庌k主任俞軍介紹,除法律法規(guī)明確規(guī)定由省級部門行使的,涉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態(tài)環(huán)保、資源開發(fā)與利用等領域的重大事項,涉及跨區(qū)域、跨流域聯(lián)合執(zhí)法事項外,其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實施,且省級部門近3年未行使的權力事項,全部作為屬地管理權力事項。清理后保留的5647項中,1375項由省級部門行使,4272項交給市縣政府行使,實現執(zhí)法重心下移。
“權力清單”公布后,政府權力更透明,但行政審批過程仍然存在“一長四多”問題,即辦理時限長、蓋章多、中介多、收費多、材料多。為此,省編辦探索建立了與“權力清單”相對應的“責任清單”,確保各部門權責對等,防止清單“掛在墻上、踩在腳下”。
部門權力事項責任清單的核心是圍繞“政府該怎么管市場、管什么問題、管不好怎么辦”,厘清邊界、對應責任,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去年11月底,江蘇省56個部門的責任清單已對外公布,對涉及多個部門管理的職責,特別是社會關注度高、群眾反映強烈的市場監(jiān)管、食品安全、安全生產、環(huán)境保護的職責,依據現有規(guī)定明確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和牽頭部門,分清主辦、協(xié)辦關系。
為確保行政權力高效運轉,江蘇省對行政權力事項逐一制定流程圖,最大限度壓縮辦事環(huán)節(jié)、減少審批中介、削減收費項目、降低收費標準,分類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監(jiān)管制度,明確各部門與下級部門、社會組織的職責分工和工作重點。
從江蘇省來看,改革后,56個省級部門的行政權力事項辦理時間累計縮短5135個工作日,相當于14年的時長,審批時限壓縮到法定時間50%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