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墻體廣告 為了不讓夫家瞧不起,洞頭女子小靜假造了“考上公務員”和“名下有房”的謊話。以后,她以能拿到內部價向親朋“售房”八套,收到的購房款根本被用于別處。被點破后小靜只能借高利貸還款,以后又用假房產證典當告貸來還高利貸。拆東墻補西墻,雪球越滾越大,小靜挑選離家失聯……龍灣檢察院于4月24日以欺詐罪對小靜提起公訴。昨天上午,龍灣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謊話一:考上公務員,新城有套房
2008年12月,小靜與阿國知道三個月便閃電訂親。此前,她曾參加過公務員考試,但沒進入面試。公訴機關指控,小靜因自個沒作業(yè),家里條件也通常,憂慮婆家會看輕她,剛好她媽媽說能托關系搞定作業(yè),她就順勢跟阿國說現已考上了公務員,要到市公安局上班,乃至穿戴警服上下班。
小靜還謊報自個在新城有套房產,訂親后去假造了一份印著自個與老公二人姓名的房產證與土地證。沒多久,懷了孕的小靜便打著“養(yǎng)胎”的名義不再“上班”,在2009年末時生下了女兒。
謊話二:調至龍灣區(qū)府作業(yè),能拿到內部房價
2010年5月,小靜稱她已調到龍灣區(qū)府上班,還能夠拿到某樓盤的內部房價。項某等8位親朋傳聞后,找她幫助買房,她收到8人210萬元定金,還出具了虛偽合同和發(fā)票。
公訴機關指控這筆錢被小靜用于日子花費、投資辦廠和婚禮開支。9月,幾位親朋得知這是虛偽銷售,馬上上門需求她償還定金。小靜手頭只剩下60萬元,只好通過高利貸湊了150萬元還錢。
謊話三:用“房地產”典當告貸
憂慮高利貸的雪球越滾越大,小靜和丈夫又只能“拆東墻補西墻”,用假造的房產證向公公的兄弟阿朝借了165萬元用于還高利貸。后來,阿朝發(fā)現小靜配偶供給的房產證是假的,上門找小靜時卻被奉告2011年9月時她就離家失聯。
小靜夫家便借了錢替她還了90萬元,但因無力付出剩下金錢,2011年11月只好舉報小靜欺詐。
公訴機關指控小靜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擬現實騙得他人資產,數額格外巨大,應當以欺詐罪追究其刑事職責,建議量刑十至十二年,并處分金。
庭上翻供:從未穿警服,自個也是受害者
在庭審中,小靜對假造房產證騙得阿朝告貸沒有貳言,但稱自個并未穿戴警服上下班,“我只是說在考公務員,他為了壓服他媽才說我考上了,后來他們問起來我都是默許”。
一起,小靜堅稱離開夫家后還一向和阿國保持聯絡,曾回去過一次,但被拒之門外。至于賣房,她也是受害人,她和阿國兩人也買了那個樓盤的房子,是親朋們自動聯絡她的,購房合同及發(fā)票則是來自她網上知道的“阿芳”。
小靜的辯護人以為,小靜因為不懂法才會引發(fā)后續(xù)的工作,假造房產證欺詐阿朝也并非出于故意。別的,檢察機關指控的欺詐金額有誤,阿朝在證言中已供認收到還款100萬元擺布,故欺詐金額應在60萬元以下。一起,小靜在本身也受損的情況下照舊擔負起全額賠付職責,期望能對她減輕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