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墻體廣告4月27日,一女子焦慮地走進
柳州市
公安局解放派出所。女子說,她運用的一張儲蓄卡,被人分15次盜刷了5000元。
來報警的女子姓練,本年25歲。練某說,4月25日,她拿著儲蓄卡去銀行取款,驚奇地發(fā)現(xiàn)從2014年8月至2015年1月時期,這張儲蓄卡被人分15次盜刷了5000元。練某通知民警,這張儲蓄卡一直放在她包內(nèi),未外借,也未丟失過。
練某經(jīng)過銀行查詢,發(fā)現(xiàn)儲蓄卡被盜刷的地址,均在
柳州市。民警查看后發(fā)現(xiàn),練某儲蓄卡每次被盜刷的金額,在200元至2000元之間,其中有取款也有花費。民警給練某做了報案登記。
如果是嫌疑人盜刷,應(yīng)該是大金額取款才對,干嘛要分那么多次?就在民警為此感到疑惑時,才脫離派出所不久的練某又回頭找到民警。練某通知民警,本相現(xiàn)已搞清楚了。原來,刷其儲蓄卡的,不是別人,是練某的媽媽。練某媽媽說,她每次運用女兒的這張儲蓄卡,都未跟女兒打招呼,運用后放回原位,然后鬧出了烏龍。
來源于: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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