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防城港墻體廣告 因妻子與別人在文娛場所內(nèi)飲酒并有曖昧舉措,東興市一“癮君子” 符某持刀將情敵捅傷。之后,符某與別人在東興某酒店吸毒時被警方抓獲。6月13日,符某因犯成心傷害罪、容留別人吸毒罪,被東興市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8個月,并處分金5000元。
2015年10月6日晚,符某從朋友處得知其妻子鄧某在東興市某俱樂部與一名男子飲酒,并有曖昧舉措。次日清晨一時許,符某攜帶一把刀,駕駛
摩托車前往該 俱樂部,在一樓大廳發(fā)現(xiàn)其妻子鄧某正與蘇某在卡座喝酒,其妻子將大腿搭在蘇某的大腿之上。符某怒意頓生,持刀將蘇某背部、臀部、小腿等部位捅傷,隨后逃離 現(xiàn)場。經(jīng)審定,被害人蘇某的傷情屬重傷二級。
但是,符某并不曉得本人的行為曾經(jīng)冒犯法律。2015年12月5日,符某用其身份證在東興市某酒店開房與5名男子一同吸食毒品,后被
公安機關抓獲。在承受民警審問時,符某將本人持刀捅人的事實一同照實交代。
在案件審理期間,符某與蘇某達成刑事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