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撫州墻體廣告 洗車未凈引發(fā)打架傷人,7月23日,在金溪縣
公安局秀谷派出所的調解下,一同因洗車引發(fā)的人身損傷賠償糾葛得到處理,糾葛雙方達成由打人者當場賠償醫(yī)藥費2000元給受害人的協議。
7月22日中午,家住金溪縣秀谷鎮(zhèn)的駕駛員吳某開車到由陳某開設的洗車場洗車,將車交給洗車場后便回家午休。下午兩點許,吳某到洗車場領車,看到自 家小車未洗潔凈便找陳某理論,因言語過激引發(fā)爭持打架。在打架中,陳某一記猛拳將吳某打出鼻血被人勸開。吳某趕到縣人民
醫(yī)院檢查治療,花去各種費用 1500多元后,于23日上午來到金溪縣
公安局秀谷派出所報案。
接警后,民警將陳某傳喚到派出所承受調查。在雙方述說和吳某的傷情面前,陳某供認打傷吳某的事實。民警在查明上述事實后,思索到陳、吳二人具有調和余地,便分別做通陳某和吳某的工作,達成上述賠償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