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墻體廣告 所謂“屋漏偏逢連夜雨”,這邊兩夫妻正在鬧離婚,那邊丈夫的“債主”上門“討債”,并將他告上法庭…… 真的有那么巧嗎?
杭州的陳某某與包女士結婚多年,后來,兩人感情決裂,懇求法院判決離婚。 可是,在分割財富的時分,問題來了,丈夫陳某某忽然拿出一份法院調解書,調解書上寫著,陳某某向沈某借款80萬元,并曾經訴至法院。
包女士聽到這個音訊后,猶如一道“晴天霹靂”,她說,完整不曉得陳某某曾經有這么一筆借款,她不能承受這筆莫明其妙多出來的債務。
陳某某表示,這筆錢確實是他之前向沈某借的,在借錢的時分,他不但寫過借款協(xié)議,還寫有一張他當時收到這80萬元借款的收條。如今沈某將本人告上了法庭,而這筆錢是在婚內借出的錢,屬于夫妻的共同債務。
由于沈某已將此筆債務上訴至法院,法院調解,以夫妻共有的房產償清債務,需求對陳某某與包女士名下的一處房產執(zhí)行查封。
包女士不服,向檢察機關申述。
事情就是在這個時分呈現(xiàn)了逆轉——
在對借款協(xié)議的筆跡、庭審過程等細節(jié)檢查后,檢察機關發(fā)現(xiàn),這事情的真相是丈夫陳某某“自導自演”的一出“苦情戲”。為了在離婚時,不讓妻子分得更多財富,陳某某就與本人的朋友——“債主”沈某串通虛擬債務,試圖轉移局部財富。
法院經再審后撤銷了調解書,并以妨害作證罪判處陳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以協(xié)助偽造證據(jù)罪判處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