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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边@是眾所周知的道理。但也有人會認為,前一晚喝酒、第二天睡醒就能開車了,成果往往是“人醒酒未醒”。這不,有人就因而栽了。
6月8日上午9點半左右,交警市區(qū)一大隊的民警在潮州大路與南堤路交界處執(zhí)勤時,攔下了一名涉嫌酒后駕車的駕馭人。
交警市區(qū)一大隊二中隊副中隊長 劉鎮(zhèn)生:現(xiàn)場對駕馭人錢某君進行呼氣式酒精測驗,查驗成果為21mg/100ml。錢某君的解釋是:昨夜喝了幾兩白酒,睡了一覺,早上覺得沒有什么不適,以為沒事就開車出來作業(yè)。
終究,駕馭人錢某君因涉嫌酒后駕馭付出了價值,其駕馭證由A2D降級為B1D,最高準駕車輛駕馭資格已被吊銷,并被罰款2000元、記12分、暫扣駕馭證6個月。
交警部門提醒,中午過量喝酒后比及夜間開車,或是晚上喝酒后比及次日早上開車,血液中可能仍有酒精殘留,此時開車極可能會構(gòu)成喝酒駕馭或醉酒駕馭。
交警市區(qū)一大隊二中隊副中隊長 劉鎮(zhèn)生:酒后駕車不能以司機的自我感覺作為評判標準,也不可以用酒后時間長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濃度專業(yè)測驗成果為標準。不要盲信解酒藥、解酒偏方,不要妄想瞬間解酒或瞞天過海。在不確定是否現(xiàn)已解酒的情況下,切忌駕馭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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