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 月1 日,
廣安市
廣安區(qū)
公安分局北辰派出所接到受害人秦先生報警稱:
手機被人騙走了。該局于當日立案偵辦并將犯罪嫌疑人陽某某(男)抓獲歸案。
四川廣安墻體廣告 經(jīng)
廣安區(qū)警方依法偵辦查明:2019年12月30日晚上7點左右,陽某某乘坐秦先生駕駛的出租車稱要去南充,后又稱要去取錢,秦先生便搭載其去就近銀行ATM機取錢,陽某某回到車里后故作將自己隨身攜帶的黑色 皮包裝進副駕駛位的工具箱內,后陽某某稱自己的
手機在朋友那里,要去麻柳灣商場門口拿
手機,到商場外后,陽某某稱需借秦先生
手機打電話聯(lián)系其朋友,悄然偷看秦先生
手機屏幕鎖,借秦先生
手機打電話趁機離開秦先生視線,往北街方向逃離。
四川廣安墻體廣告 陽某某將
手機騙走后到鄰近一超市買煙,將秦先生
手機支付寶里的880 元、微信內880 元支交給該超市,后又謊報煙被買重了,需退貨,老板遂向陽某某的微信退款1700元。
四川廣安墻體廣告 同時查明:陽某某2016年11月10日因涉嫌盜竊罪被
廣安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2018年因涉嫌盜竊被
成都錦江區(qū)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
四川廣安墻體廣告 目前,犯罪嫌疑人陽某某因涉嫌盜竊罪已被該局執(zhí)行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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