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再不投案自首,真對不起民警了……”1月7日下午,因涉嫌冒充商標(biāo)罪被
廣東廣州警方上網(wǎng)追逃的劉某走進(jìn)
蕪湖市
公安局鏡湖分局巡防大隊投案自首。劉某能鼓起勇氣做出這一挑選,與民警堅持勸投3個月的盡力分不開。
安徽蕪湖墻體廣告 2019年10月初,
蕪湖市
公安局鏡湖分局巡防大隊民警整理在逃人員信息時發(fā)現(xiàn),在逃人員劉某是
蕪湖市人,而民警知道劉某的朋友,遂經(jīng)過這位朋友獲取了劉某的
手機號碼,了解到劉某的基本情況后與其聯(lián)絡(luò),勸其自動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安徽蕪湖墻體廣告 然而,劉某以種種理由回避,拒絕說出自己的藏身之地,并多次替換
手機號碼。民警想方設(shè)法尋找劉某的下落,一同與其朋友一同做作業(yè),并走訪其家人,宣揚相關(guān)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闡明逃跑給自己和家人帶來的結(jié)果。
安徽蕪湖墻體廣告 民警耐性詳盡的法制教育,總算使劉某打消了顧慮,挑選投案自首。
安徽蕪湖墻體廣告 2019年2月中旬,
廣東省
廣州市番禺區(qū)警方破獲一同涉嫌冒充商標(biāo)案,涉案的劉某抱著僥幸心理逃跑,3月2日被當(dāng)?shù)鼐缴暇W(wǎng)追逃。
安徽蕪湖墻體廣告 目前,劉某已被移交
廣東警方審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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