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伊始,
江西省教育廳就明令制止學校補課,但一些學校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1日,本網(wǎng)得悉,繼7月中旬
江西省教育廳展開第一輪專項督查對10所違規(guī)學校典型停止全省點名通報后,近日,有關教育行政部門對這10所違規(guī)學校及相關義務人分別作出了嚴肅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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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違規(guī)補課的修水縣琴海學校、南城縣第一中學、南康中學、廣豐中學、
南昌高新區(qū)艾溪湖中學、
鷹潭市第三中學,當?shù)亟逃姓块T責成學校立刻中止違規(guī)補課行為,并給予學校全縣(市、區(qū))通報批判,對學校校出息行約談,取消學校當年評優(yōu)評先資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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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違規(guī)補課并收取補課費用的都昌縣第三中學、泰和中學、永豐中學,當?shù)亟逃姓块T責成學校立刻中止違規(guī)補課行為,將違規(guī)收取的費用全部退還學生家長,并給予學校全縣通報批判,對學校校出息行誡勉說話,取消學校當年評優(yōu)評先資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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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個別教員違規(guī)有償補課的上栗縣湖塘小學,當?shù)亟逃姓块T責成違規(guī)教員立刻將違規(guī)所得全部退還學生家長,對違規(guī)教員(代課教員)予以解雇,并給予學校全縣通報批判,對學校校出息行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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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教育廳還對違規(guī)學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作出如下處置:在2018年縣級政府高質量開展教育綜合考核中記監(jiān)管不力1次并倒扣分數(shù);在相關教育專項資金分配布置中對管理要素予以扣分;若再次違規(guī),
江西省教育廳將視情節(jié)輕重責成中央教育行政部門對違規(guī)學校校長給予行政正告、調離、免職等處分,并對所在地2018年度高質量開展綜合考核加重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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