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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萍鄉(xiāng)墻體廣告 法院經審理以為 張曙光在死刑延期二年履行期間 沒有故意違法符弛刑條件入獄2年多以后,原鐵道部運送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有了新消息,近來,全國法院弛刑、假釋、暫予監(jiān)外履行信息網發(fā)布的一份刑事裁定書顯現(xiàn),法院經過審理以為,張曙光在死刑延期二年履行期間,沒有故意違法,契合法定弛刑條件,應予弛刑。法院裁定將張曙光死刑延期二年履行的懲罰減為無期徒刑。
曾被以受賄罪判處死緩
張曙光是原鐵道部副總工程師、運送局局長。1982年從蘭州鐵道學院車輛專業(yè)結業(yè)后,被分配至上海鐵路局蚌埠分局蚌埠車輛段作業(yè),下一任蚌埠車輛段副段長。1991年末,張曙光被調至鐵道部機車車輛局檢驗室任管理工程師,1998年升任鐵道部運送局配備部客車處處長,擔任審批地方鐵路局的客車更新方案和進京、進滬的列車時刻。
在原鐵道部建設高鐵過程中,張曙光被稱作領軍人物,有著“高鐵第一人”之稱,首要擔任高鐵技術引進、鐵路配備購買和招投標,曾在我國高鐵技術引進談判中擔任首席談判代表。
2014年10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張曙光受賄案作出一審判定,法院經審理查明:2000年至2011年12年間,張曙光在擔任原鐵道部運送局配備部客車處處長、配備部副主任、運送局局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當,為廣州中車軌道交通配備股份有限公司等十四家單位獲取利益,直接或許經過其情婦羅某收受上述單位的擔任人楊建宇等人給予的款物合計折合人民幣4700余萬元。案發(fā)后,贓款贓物已悉數(shù)追繳。
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張曙光死刑,延期二年履行。判定收效后,張曙光在司法部燕城監(jiān)獄服刑。
燕城監(jiān)獄今年提出弛刑主張
全國法院弛刑、假釋、暫予監(jiān)外履行信息網發(fā)布的關于張曙光的刑事裁定書顯現(xiàn),燕城監(jiān)獄今年2月13日以張曙光在死刑延期二年履行期間,沒有故意違法為由,提出弛刑主張,主張對張曙光減為無期徒刑。
6月12日司法部監(jiān)獄管理局審閱后,報送北京市高院審理。該院于6月26日立案,7月3日至7月7日予以公示,并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
7月25日,北京高院經審理查明,張曙光在死刑延期二年履行期間,沒有故意違法,契合法定弛刑條件,由死刑延期二年履行減為無期徒刑,原判附加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悉數(shù)產業(yè)不變。
原鐵道部部長也已獲弛刑
此前,張曙光的上級,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也已獲得弛刑。2013年7月,劉志軍因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被判死刑,延期二年履行。2015年11月,北京高院發(fā)布弛刑公示,稱懲罰履行機關以劉志軍服刑期間無故意違法為由,主張將其刑期減為無期徒刑。
監(jiān)獄在弛刑主張書中稱,自交給履行以來,劉志軍沒有故意違法,可以自動認罪服法,自覺接受教育改造,正確認識所違法過的社會危害性,深入分析違法本源,活躍發(fā)揮本身社會價值,撰寫的警示價值文章《我對所違法過的反思與分析》被監(jiān)獄評為二等獎;可以活躍參加政治學習和團體活動,按時完結思想匯報,不斷提高思想認識;可以量力而行地參加勞作改造,認真完結勞作使命,按規(guī)則做好室表里衛(wèi)生保潔作業(yè)。因服刑改造體現(xiàn)較好,劉志軍2014年度獲監(jiān)獄勞作改造活躍分子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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