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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賀州墻體廣告 公路是車輛行駛的重要場所,如果在公路上亂堆亂放,輕者會阻礙交通通行,重者就可能會釀成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無小事,一旦發(fā)生就會造成重大的、無法挽回的損失。這樣不僅自己面臨巨額賠償,也給受害者家屬造成了不可磨滅的傷痛,最后追悔莫及。2017年4月11日,鐘山縣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就審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被告人李某因在公路上亂堆石子,釀成一人當場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最終法院判賠74049.60元。
2016年12月9日晚,李某駕駛一輛自卸貨車從鐘山拉一車石子回家,到家后將石子卸下堆放在公路邊,石堆的一部分散落在路面上,李某不以為意,只簡單撿些樹枝擺放在石堆周圍當做警示標志,隨后將車子??吭谑押蟮淖约易越ǚ康拈T口便離開。當晚,一輛普通兩輪摩托車碾壓了散落在路面的石堆后,車身失去控制,徑直撞向石堆后的貨車。造成兩車受損,駕駛員當場死亡的惡性后果。交警部門調(diào)查后做出了摩托車駕駛員小張負主要責任,李某負次要責任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法院審理后認為,小張是未成年人,在未取得駕駛證的情況下醉酒和未佩戴安全頭盔駕駛摩托車,其行為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二十二條、第五十一條等相關(guān)規(guī)定,導(dǎo)致發(fā)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原告(小張的父母)作為小張的監(jiān)護人,不盡監(jiān)管責任,應(yīng)承擔重大過錯責任,被告李某將石子堆放在公路上,造成小張駕駛機動車碰撞堆放在公路上的石子后再碰撞到停放在公路外的自卸低速貨車,導(dǎo)致小張死亡,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quán)責任法》第八十九條規(guī)定,李某也存在過錯。結(jié)合交警部門《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認定,摩托車駕駛員小張負主要責任,李某負次要責任,酌情認定原告(小張的父母)承擔70%的責任,被告李某承擔30%的責任,遂作出李某賠償74049.60元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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