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墻體廣告 租借房被查封后,沒有實行騰空和整改的責任,反而讓租客持續(xù)住在里面,昨日,
溫州市鹿城區(qū)豐門大街嵇師中路一名“二房東”被警方依法拘留。
10月19日上午,鹿城
公安分局鞋都派出所民警對轄區(qū)內嵇師中路一處租借房查看時發(fā)現,該租借房系兩間落地房,共四層樓,被分割成22個房間租借給別人運用,沒有依照請求裝備兩條以上的消防通道,存在較大的安全危險。民警查詢了解到,這間租借房系二房東吳某對外租借,9月份該租借房曾因存在消防危險被
溫州市
公安消防局鹿城分局查封。
經向多名承租人查詢取證,自9月份租借房被消防部分查封后,二房東吳某沒有依照請求讓租客搬離,也沒有對租借房進行整改,從被查封之日起依然私行運用,將房間租借給租客持續(xù)運用。所以,民警隨即傳喚吳某到派出所承受查詢。
經查,吳某對上述的違法現實供認不諱,吳某表明,自個以每年5.4萬元的
報價從房東那里租來了房子,再對租借房進行隔斷,隔成了22個房間,以每個房間240到320元不等的
報價轉租給別人,自從上次被消防查封后,自個也沒太介意,持續(xù)將房間租給租客運用,從中牟利。
現在,吳某因嫌私行拆封、運用被查封場合、部位,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六)項的規(guī)則,被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十三天。環(huán)繞“大拆大整”專項舉動,10月12日起,鹿城警方在全區(qū)范圍內展開安全鹿城“冬雷”專項整治百日舉動,對全區(qū)的租借房、旅館、網吧等場合展開大整治,這也是“冬雷”舉動以來,全區(qū)榜首起違背消防法被治安拘留的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