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陽墻體廣告 5日,媒體對萬家園·蓮花溫泉加快改造晉級步伐,擴大效勞內容停止了報道,稱蓮花溫泉做強關聯(lián)產業(yè)擬上市的音訊不翼而飛。
11日,媒體以《南陽監(jiān)管缺失 蓮花溫泉涉嫌“偷水”3年》為題報道了蓮花溫泉水城景區(qū)自2010年5月開業(yè)以來,在既沒有開礦答應證,也沒有獲得用水答應證的狀況下,涉嫌偷采包括溫泉水在內的水資源500萬左右噸,偷逃水費120余萬元。
無獨有偶,蓮花溫泉水城景區(qū)自開工建立以來就屢有負面新聞被媒體曝光,2011年國內知名產經類媒體就對蓮花溫泉水城旅游集團非法占地停止了調查,調查顯現:該項目“非法用地特別嚴重”和違規(guī)建別墅,加之當時疆土資源部請求嚴查別墅等違規(guī)用地,南陽當地相關部門也被推到了風口浪尖之上。
相關材料顯現,蓮花溫泉于2009年10月份至2010年5月份,未經批準,擅自占用皇路店鎮(zhèn)鴨河水庫大壩下游內陸灘涂和河流水面及鄉(xiāng)村道路459768.640平方米,用于蓮花溫泉旅游開發(fā)建立,已構成非法占用土地,從違法事實、性質、情節(jié)和社會危害水平和證據看,該公司的違法行為屬于特別嚴重違法。
因而,南召縣疆土局作出“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沒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備;處以罰款4597696元”的行政處分決議。后處置未果,南召縣疆土局將案件移交南召縣公安局,并向法院申請了強迫執(zhí)行。
但是,據媒體報道,截至2011年下半年,南召縣疆土局擔任人稱,罰款曾經到位,但非法占地和非法建筑依舊。
據理解,2010年5月蓮花溫泉阜一開業(yè),蓮花溫泉就被肯定為河南省有望5年內在境內外證券市場完成IPO的后備上市公司。對此,媒體也頗有微詞,“處處違法,何以成為后備上市公司?”
不難發(fā)現,萬家園·蓮花溫泉具備雄厚的實力、明晰的思緒、看得見摸得著的成果和光明的前景。但是,當一切的美妙遇到“非法用地特別嚴重”、“違規(guī)建別墅”、“涉嫌偷水”、“偷逃水費”等字眼讓人不由有種如鯁在喉的覺得。
畢竟,企業(yè)的開展不止有業(yè)績的增長,還需求良好的社會形象和不可推脫的社會義務。否則,萬家園·蓮花溫泉將遭到影響,企業(yè)失去的也不止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