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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軌道交通1 號線某站臺內扶梯被發(fā)現有人刻字,一度惹起熱議。昨日,
合肥城市軌道交通有限
公司對此事發(fā)聲,并就今后城市軌道交通設備范圍內制止行為停止了闡明,呼吁市民共同維護城市公共設備。
有人在地鐵站內刻字
近日,
合肥市軌道交通1號線葛大店站工作人員在巡站時發(fā)現站內電動扶梯被人刻字,留下“張宏賓到此一游”字樣。不少微信公眾號紛繁發(fā)文,對這一行為停止譴責,很多網友也紛繁留言,譴責相似毀壞公共設備的不文化行為。
針對此事,昨天黃昏,
合肥城市軌道交通
公司做出官方回應:“此舉不只損傷描寫者個人形象,也對整個城市文化形象形成了不良影響,關于此類不文化行為,我們予以激烈譴責。”
此外,軌道
公司表示
合肥軌道交通首條線開通試運營在即,對市民做出呼吁:包括軌道交通在內的城市公共設備需求大家共同維護,請廣闊市民共同保護公共設備,一旦發(fā)現別人有毀壞公共設備的行為,請予以遏止。
出臺法規(guī)遏止不文化
除了呼吁市民共同保護公物和遏止不當行為外,未來也會有法規(guī)對不文化行為說“不”。比方在站內乞討、亂扔渣滓、多占座位,還有在車站或者車廂內運用滑板(輪滑)、溜冰鞋、均衡車、獨輪車等行為,都將不受待見。
據引見,為進一步增強對城市軌道交通設備的管理,
合肥城市軌道交通有限
公司于去年啟動立法工作,目前已會同
合肥市法制主管部門起草完成《
合肥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方法(草案)》。草案對城市軌道交通設備范圍內制止行為停止了細致規(guī)則,并明白了相關的法律義務。
車內飲食最高罰兩百
草案規(guī)則,亂涂亂畫、隨地吐痰、亂扔渣滓等均在明令制止范疇之列。針對涂寫、描寫、擅自懸掛或張貼物品、吸煙、隨地吐痰、便溺、亂扔果皮、躺臥、多 占或者踩踏座位等行為,將由
合肥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令矯正,可處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罰款;強行上下車、強拉、敲打屏蔽門、平安門、列車車門或者阻撓 其正常開關等行為,則面臨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另外,除嬰兒飲食外,在車站付費區(qū)及車廂內飲食也同樣將遭到10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明令制止的行為總共有十五項,其中第八項至第十項沒有提及罰款問題。軌道
公司方面解釋稱,這些行為屬于違背治安管理處分法的行為,將由
公安部門依法停止治安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