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銅陵墻體廣告 據(jù)
安徽商報音訊 乞討時為喚起“善主”同情心,竟花萬元買來一個重度腦癱男童,抱著對方走街串巷乞討。這樣的事情竟在理想生活中演出。昨日,記者從黃山警方得悉,近期,黃山屯溪
公安分局荷花池派出所在分局刑偵部門、網(wǎng)安部門輔佐下,破獲一同拐賣兒童案件。
今年6月24日,荷花池所接
大眾報警稱,有人抱著一個男童在步行街菜市場乞討,小孩可能是被拐賣的。接警后,值班民警趕赴現(xiàn)場,將嫌疑人王某、余某二人 傳喚至派出所。經(jīng)訊問,王某與余某為夫妻,二人稱男童是余某在
福建省福安市撿來的,因該男童明顯與正常孩子不同,后經(jīng)
醫(yī)院診斷為腦癱并重度營養(yǎng)不良,民警 便疑心孩子是被拐賣來的,為妥善處置,民警先將男童送區(qū)福利院救助,并及時將男童DNA送省廳停止比對。
經(jīng)比對,男童的DNA與
公安部門于2012年在
安徽省臨泉縣采集的DNA樣本吻合。在刑偵部門支持下,民警趕赴臨泉縣調(diào)查取證,獲取大量有價值的證據(jù), 隨后,民警進一步加大對余某的審問力度,在證據(jù)面前,余某最終供認該男童是其在
福建省福安市破費1萬元,從一個外號“小強”的男子手中買來的。因該男童身 體有殘疾,容易博取別人的同情心,余某特地應用男童乞討斂財。 在此根底上,辦案民警再接再勵,疾速鎖定“小強”的身份信息為
阜陽男子譚某,并將譚某上網(wǎng)追逃。 7月底,民警趕赴
福建省福鼎市將譚某抓獲歸案。經(jīng)審問,譚某對其拐賣兒童的立功事實招認不諱。目前,余某和譚某分別因涉嫌收購被拐賣兒童罪和拐賣兒童罪被 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