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都勻墻體廣告 生活報4月19日訊 “喂,110嗎,我犯了強奸罪,快把我抓起來吧?!彪x異男子和女友同居,后來又與前妻復(fù)婚,女友要分手,男子竟報假警,希望進拘留所后取得女友同情。結(jié)果他因謊報警情,被行政拘留5日。
高某是柴河人,今年30多歲,寓居在
牡丹江陽明區(qū)。兩年前,他和妻子因感情不和離異,后來又找了一個女朋友孫某并同居。不過,高某的父母心里始 終想念著高某前妻。在老人的壓力下,高某和前妻復(fù)婚了。6日中午,孫某曉得了這個音訊,以為本人遭到詐騙,便將高某約到人民公園東門準備分手。高某不愿意 分手,竭力挽留。孫某大怒,兩人爭持起來。沖動之下,高某掏出
手機,說:“你不愿意跟我過?那以前同居不就是強奸嗎?我這就報警,讓警察抓我。”說著,高 某撥打了110。
據(jù)
牡丹江市
公安局陽明分局治安巡防一隊大隊長侯方軍引見,接報后民警疾速趕到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一男一女正在東門糾纏,趕緊上前遏止。得知男子就是報警人后,警方將兩人帶回分局調(diào)查并理解了事情的經(jīng)過。孫某表示堅決分手,而高某在民警的勸慰下,表示愿意放下這份感情。
因謊報警情,高某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