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nèi)蒙古包頭墻體廣告 甘肅省臨洮縣被曝扣發(fā)公務人員一個月工資的10%用于植樹,當時政府回應稱,也是為了實實在在的把綠化搞上去。當?shù)匾矔⒓粗贫ù劬G化費結余資金清退方案,對從2013年至2015年的278.6萬元結余資金,盡快清退給干部職工。
政府回應:制定清退方案
記者了解到,扣除的工資人均大約是400塊錢,扣除的理由是"綠化費"或者"樹苗費"。其實因為植樹勞動量難以量化,國務院2013年已經(jīng)取消了綠化費的征收,但是每名適齡公民每年義務植樹3-5棵的法定義務并沒有取消。
記者昨天晚上電話采訪了
甘肅省臨洮縣副縣長朱殿鋮,他解釋說,因為臨洮縣比較干旱,尤其是近三年的降水量每年以20%的直減速度在下降,所以當?shù)胤N樹很難,成活更難。
之前有一些事業(yè)單位的義務植樹活動就開展得不理想,所以他們想出了代扣綠化費,用在雇人植樹造林上,種的樹木也是適合當?shù)氐哪秃灯贩N。不過他們也承認,初衷是為了實實在在把綠化搞上去的事情,在實施上卻變成了由財政直接扣款,自愿捐助變成了強制扣款。
而且這些原本應該盡到植樹義務的這部分人員,更加有理由全程不參與植樹過程,在客觀上是失去了義務植樹本來的意義。
朱殿鋮昨天也表示,當?shù)貢⒓粗贫ù劬G化費結余資金清退方案,對從2013年至2015年的278.6萬元結余資金,盡快清退給干部職工。同時,2016年這個縣的機關義務植數(shù)綠化活動不再由財政代扣,由職工個人自行按照每人5棵樹的要求進行綠化,最后由林業(yè)部門檢查驗收。
綠化費扣得是否有依據(jù)?
“綠化費”的全稱應該是“義務植樹綠化費”,這個費用的出處是來自于1982年《關于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實施辦法》,那么辦法中也提出,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男11歲到60歲,女11歲到55歲,除喪失了勞動能力者外,均應該承擔義務植樹任務,每人每年植樹3-5棵。
如果單位或者個人不履行植樹義務,需要繳納綠化費。此后,一些地方也紛紛制定義務植樹的條例,“綠化費”的征收標準也不一樣,這些都是為了督促公民履行植樹義務的一個手段。但是由于植樹勞動量難以量化、不具有一定的操作性,與其通過補繳綠化費、罰款等強制性方法,還不如鼓勵老百姓通過多種形式和途徑履行植樹義務,引導公民增強綠化意識,因此,早在2013年,國家財政部和發(fā)改委就發(fā)出了通知,決定自當年8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33項行政事業(yè)性的收費,綠化費就是其中之一。并強調(diào)“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絕執(zhí)行”。
在生活中,其實大部分人都不太清楚每人每年要義務植樹3-5棵的規(guī)定。而有部分人雖然也參與了植樹活動,但是對于參加植樹活動的熱情卻并不高。義務植樹不應該收綠化費,只出錢不出力的做法也有違公民義務植樹的初衷。但是,按照現(xiàn)有規(guī)定,公民一年要完成3-5棵的植樹義務,要盡好這份責任,也不是每年在植樹節(jié)走個形式那么簡單。
如何鼓勵公民積極主動完成植樹義務,避免出現(xiàn)植樹流于形式主義,還需要有更好的辦法。全國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有關人士就表示,今后要完善全民義務植樹的實現(xiàn)形式以及長效機制,提高義務植樹盡責率,同時要抓緊修訂《關于開展全民義務植樹運動的實施辦法》,盡快頒布實施《全民義務的植樹條例》,制訂和完善義務植樹的地方性法規(gu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