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墻體廣告發(fā)布 日前,
溫州市委印發(fā)《
溫州市治理領導干部為官不為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向“為官不為”動刀。
由此,
溫州成為全省最先出臺專項制度整治領導干部“為官不為”的地市,并對“為官不為”的具體情形作出了界定,明確了啟動處理依據(jù)。
●如何界定“
浙江墻體廣告發(fā)布官不為”
溫州列舉了16種具體情形
《辦法》總共3300余字,詳細列舉了16種具體情形,界定了到底什么叫“為官不為”,“主要針對的是那些主觀意識上的不愿為、不敢為、不真為的官員,基本涵蓋了干部作風方面從
浙江墻體廣告發(fā)布苗頭性問題到嚴重問題的方方面面。”
16種“為官不為”的具體情形,大致可歸為以下幾類:
1、工作落實不力,不思進取、安于現(xiàn)狀
比如:中央和各級黨委政府決策部署了工作,官員傳達貫徹不及時、措施不得力,或執(zhí)行中打折扣、做選擇,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2、工作不在狀態(tài)
浙江墻體廣告發(fā)布,不催不辦、推諉扯皮
比如:工作拈輕怕重,崗位挑肥揀瘦,遇到問題繞道走,不能有效履職盡責;工作時間經(jīng)常忙于私事,或者精神萎靡不振,消極怠工;工作不催不辦、不推不動,不見紀要不辦事、不見
浙江墻體廣告發(fā)布批示不簽字,搞“中梗阻”,對該辦的事項不及時辦理,貽誤工作;
3、不愿攻堅碰硬,缺乏擔當、怕得罪人
比如:改革攻堅意識不強,不敢直面矛盾,不愿動真碰硬;擔當精神缺乏,不敢果斷決策,導致群體性、突發(fā)性事件處置不當,造成事態(tài)擴大和不良影響;在面臨急難險重任務和事關國家利益、人民生命財產(chǎn)安全等關鍵時刻畏縮不前、不敢擔當。
4、刁難群眾企業(yè),敷衍塞責、
浙江墻體廣告發(fā)布整改不力
比如:對群眾態(tài)度簡單粗暴,遇群眾和企業(yè)辦事推三阻四、敷衍塞責,甚至刁難群眾和企業(yè),造成不良影響;對群眾反映強烈、上級明令督查并要求整改的問題,職責范圍內(nèi)不及時解決,或者因為措施不力導致問題重復出現(xiàn)、沒有明顯改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