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墻體廣告 本報北京11月26日電(記者盧義杰)
福建莆田“涉黑”村支書徐文景案又有進展。11月23日,
福建省
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決保持原判,確定徐 文景犯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窩藏罪、職務侵占罪、受賄罪,履行有期徒刑11年、沒收人民幣25萬元。徐文景的家族通知中國青年報記者,徐文景對該裁決 不服,將提出申述。
因為
莆田中院以為案件現(xiàn)實清楚,在閱卷、訊問徐
福建莆田墻體廣告文景以后,這次二審沒有開庭審理。
徐文景是
莆田市頂墩村原黨總支書記,曾在依上
福建莆田墻體廣告級請求組成村保安隊以后被戴上8年“涉黑”的帽子。2007年12月,
莆田市城廂區(qū)人民法院確定徐文景犯安排、領導黑社會性質安排罪等6項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8年6個月、沒收人民幣25萬元。同年12月,
莆田中院保持原判。
接 近案情的法院人士承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采訪
福建莆田墻體廣告時曾表明,當年有法官不同意案件定性為涉黑,但上級有關部門堅持照此定性。這被以為與徐文景對立本村征地有關。 (詳見本報2015年4月7日報導《
福建莆田:村保安隊成了“黑社會安排”?》、2015年8月8日報導《“涉黑”村支書入獄8年后被確定“不涉黑”》)
事情隨后發(fā)生改變。2015年7月,徐文景入獄8年后,城廂區(qū)人民法院改判其“不涉黑”,但保持了“涉黑”以外的5項罪名,數(shù)罪并罰,刑期由18年6個月改為11年。徐文
福建莆田墻體廣告景不服,提出上訴。
莆田中院2015年11月23日作
福建莆田墻體廣告出的終審裁決顯現(xiàn),一審確定的現(xiàn)實清楚,該院予以承認。
對于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窩藏罪所涉事件,申述狀稱徐文景或沒有參加、指使,或事前不知情,或不知“被窩藏者”涉嫌違法。此前,判定顯現(xiàn),這些事件中均有被害人陳說、證人證言或同案人供述,且依據(jù)之間能夠彼此印證,內容客觀實在合法。
對于受賄罪,申述狀稱1.36萬元受賄款經村兩委團體討論決議,屬于單位受賄,故未到起刑點。此前,判定確定徐文景受賄系為了爭奪4名保安從輕處理,不是為了村團體利益,不能確定為單位受賄。
對于職務侵占罪涉及的80萬元,申述狀稱其中50萬元系
公司給村干部的征地勞務費,30萬為
公司給徐文景自己的征地抵償,均不是團體產業(yè)。此前,判定載明,證人證言稱80萬元都是給頂墩村的,且證言之間能彼此印證。
徐 文景的家族通知記者,2011年10月,
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現(xiàn)已作出再審決議,以為徐文景等人構成黑社會性質安排違法的依據(jù)缺乏、定刑不當,且在個罪方面 存在現(xiàn)實不清、依據(jù)缺乏的疑問,指令
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可是,
莆田中院把咱們的案件壓了3年多,直到2014年年底才作出裁決,把案件發(fā)回城廂區(qū) 法院從頭審理”。
徐文景家族表明,假如沒有別的狀況,再過10個月左右,徐文景將服刑期滿出獄。